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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科学技术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

来源:四平市科技局创新发展与计划科  2021-12-29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39号)以及中共四平市委办公室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四办发〔2019〕2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市科技发展实际,现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6月底,四平市科学技术局在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工作任务

  四平市科学技术局相关科室(单位)要对照《四平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责任分工表》(见附件2),切实履行职责,逐项抓好落实,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

  制定我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将“三项制度”的宣传纳入普法宣传内容,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宣传、部署、培训。四平市科学技术局制定符合科技发展实际的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报市司法局备案;组织“三项制度”专题学习培训;开展“三项制度”专题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四平市科学技术局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责任分工、时间节点,集中力量推动我市科学技术领域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持续推进阶段(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四平市科学技术局对照“三项制度”各项要求进行全面总结,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贯彻实施情况,报市司法局,并做好各项迎检工作。要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三项制度”的贯彻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机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保障经费投入。市科技局要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根据执法实际需要将执法装备需求列入财政预算,制定科技系统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装备配备规划、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三)强化督促考核。“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四平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评指标体系,作为法治建设督察、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评的重点工作内容。四平市科学技术局要切实建立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台账,大力配合市司法局工作,强化督导检查。

  附件:1.四平市科技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四平市科技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责任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