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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科技局   2012-12-05 00:00   来源:四平市科技局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吉政办发〔2012〕6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精神,加快我省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高技术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和高端环节,具有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创新性强、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等特点。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既是扩大内需、吸纳就业的需要,也是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省高技术产业发展较快,初步形成了以生物医药、生物化工、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为支撑的产业框架,带动了基于高技术和支撑科技创新的新兴服务业态不断涌现,高技术服务业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但还存在规划引导不强、政策支持力度不够、产业规模不大、高端人才短缺等突出问题,制约了高技术服务业的加快发展和支撑带动作用的发挥。各地、各部门要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发,把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完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环境,推进高技术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服务业发展改革的总体要求,重点发展高技术的延伸服务和相关科技支撑服务,加强政府引导,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培育市场需求,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提升高技术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推动高技术服务业做强做大。

  (二)基本原则。坚持 “政府引导、市场主体、自主创新、引进吸收、重点突破 ”的原则。

  政府引导。政府通过产业及相关扶持政策,优化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环境,推动高技术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

  市场主体。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对高技术服务业的调节和推动作用,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业的优化。

  自主创新。立足于原始创新、服务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完善高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着力提升产业自主发展能力。

  引进吸收。跟踪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新趋势,充分利用国内外技术资源,强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

  重点突破。集中力量培育发展产业关联度高、市场前景广阔的重点领域,形成我省高技术服务业的优势和特色。

  (三)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8%以上,到2015年,发展成为我省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对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形成若干产业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产业基地和创新集聚区;基本建立高技术服务产业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和政策体系。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高技术服务产业体系,成为服务业发展的主导力量,基本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重点任务

  重点推进以下八个领域的高技术服务加快发展:

  (一)研发设计服务。着力推动研发设计服务机构以企业化、市场化、专业化、集群化、品牌化为导向实施转型发展。推动现有研发服务机构大力转化科技成果,建立科技成果登记数据库。鼓励发展研发服务外包、成立研发服务联盟等研发服务新兴业态。面向区域特色产业集群需求,整合、建设专业公共研发、试验服务平台。创新技术服务模式,培育集聚一批社会化投资、专业化服务的研发机构,形成研发服务集群。推进工业设计企业信息化建设。完善为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提供服务的设计工艺和手段,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的工业设计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形成较为完善的勘察设计行业综合信息及技术服务体系,为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繁荣工业设计创意产业,研究出台《关于推进吉林省建筑方案创意的指导意见》,设立为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提供设计服务的省级优秀工程设计专项奖。

  (二)知识产权服务。依托知识产权创造机构、代理机构以及相关服务平台,以实用性、品牌化为重要目标,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快速发展。鼓励发明创造,支持原创性技术创新成果及时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支持企事业单位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积极推动专利代理机构普及使用专利电子申请。积极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积极扶持商标代理组织健康发展。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提高代理人业务素质,提升商标代理服务质量。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商标代理行为,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支持商标代理组织开展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业务和商标境外维权业务。

  (三)检验检测服务。建设集产品质量分析试验、检验检测技术研发、科研成果标准转化、人才培训及技术咨询为一体的综合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发挥优势,共享资源,实现技术机构由目前提供单一认证型服务向提供综合检测服务延伸。规划建设“吉林省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研究基地”。加快建设节能环保墙体材料等3个国家质检中心和碳纤维等16个省级质检中心。增强全省检验检测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技术机构的管理水平、仪器设备与环境设施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科研能力,加快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技术机构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建设检测资源共享平台。

  (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增强现有科技企业孵化器、研发机构、科技中介机构等的成果转化、转移和服务能力,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人力资源、技术支持、市场开拓、成果转化、管理咨询、金融、担保、法律维权、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代理、综合信息等专业服务。优化成果转化环境,积极发展国际技术转移服务,选择有条件的区域示范建立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加强科技成果、技术合同登记制度建设,提高技术产权交易服务能力。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联盟,加快推进专业孵化器建设。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园区)通过完善服务功能,为创业者提供专业化的技术服务及成果转化服务。

  (五)信息技术服务。实施“智慧吉林”顶层设计统领下的“宽带吉林工程”,支持信息网络基础建设,加快城市光纤入户和农村宽带普及。加快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高清等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扶持省内民营增值电信企业开展新技术创新应用,培育我省知名增值电信企业和业务品牌,引导通信建设、设备终端等领域科学发展。到“十二五”末期,电信业务总量累计达到1157亿元,互联网出省带宽超过4000G,行政村100%通宽带,城市和农村互联网带宽基本能力达到20Mbps和4Mbps。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三网融合试点。支持信息安全、企业管理及物联网等软件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服务外包企业将其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我省。支持信息安全、重点行业应用及物联网等软件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服务外包企业将其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我省。建设形成基础设施完善、辐射区域广泛、承接能力强、规模性聚集服务外包产业园区。打造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区,进一步完善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扩大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企业业务规模,推动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

  (六)数字内容服务。加强数字文化教育产品开发和公共信息资源深化利用,构建便捷、安全、低成本的数字内容服务体系。促进数字内容和信息网络技术融合创新,拓展数字影音、数字动漫、健康游戏、网络文学、高清交互电视、远程教育、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电视彩信、数字学习等服务,大力推动数字虚拟等技术在生产经营领域的应用。积极发展网络广播、网络电视,加快发展IPTV、数字移动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等新业务。完善数字电影基地建设,加快数字院线建设,推进数字影院星级评定和建设。进一步推进人口、地理、医疗、社保、电子政务、农村信息化、远程教育信息等信息资源深度开发和社会化服务。积极探索,尽快启动数字作品版权登记工作。

  (七)电子商务服务。推进长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积极发展第三方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安全认证、信用评价、数据存证、物流配送、运营外包、技术支持等电子商务服务,形成较为完备的电子商务交易支撑等相关服务体系。引导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支持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产业优势,支持汽车及用品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础和支撑体系,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应用逐步深化,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础和支撑体系。到2015年,重点培育20户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实现电子商务年交易额1000亿元。

  (八)生物技术服务。全面提升生物技术领域创新能力和水平。利用生物技术,开展中成药大品种药物物质分离提取技术和生产工艺的优化、药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二次开发示范等研究,提升产品质量和标准。加强生物技术对保健食品研究与开发的支撑。重点开发以人参、林蛙、鹿产品等吉林特色优势大宗药材和以农畜产品深加工副产物为基源的保健食品,以及营养补充剂和生物技术保健食品等4类产品。以国家生物信息共享体系为载体,大力推进生物产业国际化进程。重点围绕生物医药、生物农业、医疗器械、生物能源等领域,以建设“人类干细胞库”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为重点,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重点发展创新药物及产品的临床前研究和评价服务。支持吉林省公共医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生物医药领域科技成果的直接转化。构建高产优质、轻简高效、环境友好的现代生物农业技术体系。强化现代生物农业技术研发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建设,建立胚胎工程、细胞工程、分子育种等现代生物农业技术条件支撑服务平台。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的生物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加强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等环节的服务。建立地方优质品种资源场和基因库,开展高效优质高产抗病新品种(系)培育、良种快繁技术、人工繁殖技术、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研究。建设农作物分子育种研发中心和基因组学研究成果及推广转化服务中心,启动特色园艺花木资源保护利用专项和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加速肉毛兼用绵羊育种与产业化专项。依托国家重大专项研究,加快污染物去除生物治理技术研发。

  四、政策措施

  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要在协调落实好国家支持科技创新、高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发展有关政策的同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税支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专项资金吸引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等社会资金的投入,加大对高技术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将高技术服务业科技创新作为高校教师和大学生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专项基金支持重点。加大减免税支持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研发设计服务部门,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设计服务部门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在孵企业可按照税法及相关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以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高技术服务领域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认定的高技术服务业范围,加强高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积极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拓展融资渠道。优先将省内高技术服务企业纳入《吉林省100户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加快此类企业境内外上市进程。鼓励支持高技术企业利用股权、产权进行抵(质)押融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拓展高技术服务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高技术服务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并加大对高技术服务企业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鼓励高技术服务企业通过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多以及运用新技术、发展新业态的高技术服务企业开展业务。

  (三)完善市场环境。大力支持非公有制主体进入高技术服务业。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领域,凡允许国有企业进入的,一律对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开放。支持高技术服务业相关业务融合发展。凡经营范围中含有两种以上高技术服务业务的企业,在企业名称中可以使用 “高技术服务 ”作为行业特征。高技术服务企业组建集团公司的,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有2个以上子公司即可。积极探索符合高技术服务业人才专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方式,形成更加科学的人才评价标准。加强高技术服务业的统计分析,建立高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监测体系。加强对高技术服务业创新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完善高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标准,构建高技术服务业创新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我省高技术服务业科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细则。完善价格政策,实现高技术服务企业用水、用气与工业企业同质同量同价。统筹高技术服务业用地,年度土地供应适当增加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用地。各地收储及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退二进三 ”腾出的土地,可优先向高技术服务业项目提供。对利用存量土地建设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依据有关政策优先办理用地手续。鼓励高技术服务业在开发区内租赁使用标准厂房。引导和支持高技术服务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完善勘察设计诚信体系,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强化勘察设计市场动态监管。健全个人信息和商业数据保护规定,推广电子签名与认证应用,构建网络信任环境,保障信息安全。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分类评价体系,加强高技术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整理,科学合理划分企业信用等级,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促进高技术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四)培育市场需求。在信息技术服务、生物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培育高技术服务市场需求。切实落实并完善居民小区光纤接入和有线双向数字电视网络建设等方面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以基础设施升级带动行业信息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积极拓展政府采购高技术服务的范围,将高技术服务项目编入政府采购目录,纳入政府采购领域,对达到门槛价的高技术服务项目实行政府采购,以规范的程序确定专业服务企业,实现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鼓励有实力的软件企业在国外、省外建立办事机构,广泛开展合资合作。积极引导和组织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参与国际标准认证。

  (五)增强创新能力。促进服务模式创新,推动高技术服务相关业务融合发展,探索适合新型服务业态发展的市场管理方式。整合一批高技术服务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研发设计服务中心,开展高技术服务业共性工程技术研究。支持高技术服务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开展高技术服务业模式创新和技术集成应用,参与高技术服务业前沿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支持高技术服务企业申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鼓励高技术服务企业依托技术中心建立技术创新联盟及创新平台,开展成果转化、咨询培训、人才培养、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高技术服务业领域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孵化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创新载体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技术转移、投融资、人力资源、交流与培训、信息与宣传、知识产权、中介代理等服务。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各类投资机构和金融单位合作,引导社会资金不断加大对高技术服务企业的投入。积极支持高技术服务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加大企业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鼓励高技术服务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吉林省著名商标,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术服务企业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依法严厉打击侵犯高技术服务企业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有效保护高技术服务企业的创新权益。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建立健全高技术服务业标准体系。

  (六)加强人才培养。建立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的“绿色通道”。加强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对进驻园区创业的海外人才在注册资金、税费、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加强博士后工作站(创业基地)建设,使博士后工作站(创业基地)成为我省高新技术成果的“孵化器”和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基地。引进高层次人才参加全省各系列(现实行“以考代评”和“评聘结合”系列除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可打破学历、资历限制,申报参加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引进人才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或在国(境)外取得的与国内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含执业资格),经省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验证核准后,即可视为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加快推进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推荐一批为我省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术服务业人才参加省级专家评审。建立工业设计企业人才选拔培养的长效机制,“十二五”期间,培养覆盖工业设计全行业的省级设计大师和青年设计大师150人以上,专业技术骨干3000人左右,为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七)深化对外合作。扩大高技术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支持承接境外高端服务业转移。支持高技术服务企业“走出去”,培育和鼓励有条件企业通过新设、海外并购、联合经营、设立研发机构等方式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推动金融机构对高技术服务企业“走出去”的支持,重点向银行和信用担保机构推介对外投资合作重点项目。引导企业利用国家外经专项资金,为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和设立境外研发机构争取相关资金扶持。通过多双边投资促进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境外投资合作项目遇到的问题。加强与商务部和驻外使馆经商参处联系,为企业提供信息指导服务。进一步完善外汇、出入境等方面管理,提升出入境检验检疫能力,促进高技术服务贸易发展。积极举办高技术服务业科技发展国际论坛,跟踪和了解高技术服务业科技国际发展水平。加强高技术服务业科技的引进吸收再创新,提升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水平。

  (八)引导集聚发展。结合我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好、特色突出的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合理确定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的空间布局,加大对服务业集聚区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创新资源向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汇集。选择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创新性强、处于行业领军地位的高技术服务企业开展示范工作,充分发挥示范企业在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的带动作用。积极支持示范企业提升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能力,形成以示范企业为核心,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企业集群。

  五、工作要求

  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重要任务,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照本意见的各项要求,将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促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推动我省高技术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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