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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科技局   2021-09-10 18:23   来源:四平市科技局科技管理科
关于发布《四平市科技发展计划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经研究同意,现就四平市科技发展计划 202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 2021年10月30日17 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经费安排

  2021年度四平市科技计划预计使用项目专项资金500万元,具体以实际立项额度为准。

  三、计划类别设置

  2021年度四平市科技计划支持解决我市重点产业中各类技术难题的科研创新工作,分为科技研发计划、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技术交易后补助计划三个类别。

  四、项目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吉林师范大学、四平职业大学、吉林工程职业学院的项目申报人向本单位科技处申报,市属医疗机构向主管局申报,铁东区、铁西区的项目申报人向属地科技管理部门申报。

  2、项目审核推荐。吉林师范大学、四平职业大学、吉林工程职业学院科技处对本校申报项目审核推荐;四平市卫健委对市属医疗机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铁东区、铁西区的申报项目由属地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审核推荐。

  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资料要真实、可靠,项目推荐单位要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情况,按照有关科技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同时,项目推荐单位按要求组织报送推荐项目的绩效指标。

  3、项目受理。推荐单位汇总所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连同正式推荐公函(一式 3 份),送至四平市科技局各业务受理科室。

  4、项目管理。市科技局负责项目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择优立项支持。项目管理工作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参照《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吉林省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5、资金拨付方式。除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外,其他类别项目申报单位需自筹部分经费,市科技发展计划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经费预算总额的70%。确定立项的市级科技项目,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按指南规定一次性补助到位,科技研发和创新平台类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分两期拨付,签完任务书后给付50%,项目通过验收后给付剩余50%。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其中,项目主持单位应为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铁东区、铁西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保障条件。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完善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较好研发条件。

  3、诚信条件。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未在失信惩戒期,到本次申报项目截止日期时没有无故拖期的项目。

  4、优先支持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申报单位能够投入必要的配套资金等支撑条件的项目;优先支持企业先行投资、与高校、科研单位联合开发的项目;优先支持参加 “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优先支持按照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通知》备案的拥有研发准备金的企业。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设1名负责人,应为所在单位正式职工,且在项目执行期内为在职人员,项目执行期内除极特殊原因外应保持稳定。

  2、诚信条件。项目申报人应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在科研诚信禁止申报处罚期内的人员不能申报及参与申报 2021 年度四平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无拖期项目;有到期应验收未验收项目的及因主观或人为因素终止、撤销项目的,不能申报 2021 年度四平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3、限项要求。在研各级科研项目达到 2 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市科技发展计划(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除外)。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以同一项目申请其他市级科研专项的,不得申报市科技发展计划。

  (三)申报材料要求

  市级科技计划只接受非涉密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各类项目申报书模版可在四平市科技局网站下载。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所有项目均需提交)。

  2、项目经费预算书。预算编制要科学合理、真实有效,会议费/差旅费/对外合作交流费预算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无需提供预算测算依据;超过10%的,提供必要的测算依据。需要自筹经费的项目,要标明实际自筹经费数额。

  3、联合申报要求。需提交经双方确认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研究成果权益归属及划分等),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合作协议的内容将作为签订任务书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

  4、绩效目标表。按照《吉林省绩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项目单位在申报专项资金时,要提交明确、具体、量化的项目绩效目标,并在立项后定期报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5、拨款信息采集。项目申报书中“拨款信息采集”表的相关内容,用于项目立项后的拨款信息依据。项目申报单位须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性、完整性(不可简称或简化)。因项目单位填写信息有误造成拨款信息错误的,已拨付的资金原则上不予调整,资金原渠道返还市财政部门,项目按终止程序办理。

  6、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有效期为 2 年界定。

  7、其他要求:各计划类别不同类型项目单独要求的其他材料。

  市内高校、科研院所申报的科技研发项目,重点实验室和创新中心建设平台类项目,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咨询和受理由市科技局科技管理科负责,电话:5022411。

  企业申报的工业领域科技研发项目,科技服务机构平台类项目业务咨询和受理由市科技局创新发展与计划科负责,电话:5022415。

  企业申报的农业、医药、社会发展领域科技研发项目、星创天地平台类项目咨询和受理由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负责,电话:5022417。

  科技计划指南公告网站:四平市科技局网站,网址:http://kjj.siping.gov.cn。

  四平市科学技术局  四平市财政局

  2021年9月7日

  附件:四平市科技发展计划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书

     任务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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